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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验收及菌种的管理、食品分析中样品前处理技术、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不确定度/能力验证/实验室设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1 17:37:03 来源:中培

关于举办“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验收及菌种的管理、食品分析中样品前处理技术、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不确定度/能力验证/实验室设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各单位人员正确理解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广大民众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中培质联(北京)质量技术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将举办“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验收及菌种管理与应用、食品分析中的样品前处理技术、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不确定度评定/能力验证注意事项/实验室的设计、2022年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题”高级培训班的通知。具体培训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验收及菌种管理与应用”培训班

GB 4789.28《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

自制及商品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控制测试方法

非选择性分离和计数固体培养基目标菌生长率定量测试方法

目标菌生长率定量测试方法

非目标菌(选择性)半定量测试方法

非目标菌(特异性)定性测试方法

非选择性增菌培养基的半定量测试方法

选择性增菌培养基的半定量测试方法

选择性液体计数培养基的半定量测试方法

悬浮培养基和运输培养基的定量测试方法

Mueller-Hinton血琼脂的纸片扩散测试方法

鉴定培养基的测试方法

菌种保藏和活化方法

二、“食品分析中的样品前处理技术”培训班

有机分析样品的前处理技术

无机分析样品的前处理技术

GB 27632019《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样品制备要求

GB/T27404《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样品制备要求

食品检测中样品制备最新技术研究及趋势

三、“方法验证/不确定度/能力验证/实验室的设计”培训班

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与确认

“验证”和“确认”的正确翻译

验证与确认的区别和联系

方法的性能参数和评价方法

食品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和确认的具体做法

国内外微生物方法验证和确认的相关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方法验证通则》指定的意义和进展

微生物检测不确定度的评定

正确度、精密度、准确度和不确定度的关系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

不确定度评估的步骤

微生物检测不确定度评定需要注意的问题

微生物检测能力验证的注意事项

能力验证的误区

能力验证计划实施流程

能力统计量的计算

分割样品的能力验证统计

培养基和试剂质量控制

菌种的保藏方法与使用技术

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的设计要求

实验室设计相关标准规范

实验室设计整体规划

实验室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平面布局

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的装修要求

各项专业系统要求与后续要点

四、2022年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题培训班

食品抽检的基本情况

我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内容及发展状况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抽检规范性要求

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用要求关键点分析

食品抽样部分

承检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与抽检计划、抽检方案制定

抽样人员的素质、能力及培训要求与法律法规的责任

抽样流程梳理及质量控制与案例

样品的类别分析及针对性抽样措施

抽样工作在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领域的实施及注意事项与案例

抽检过程及质量要求与案例分析

检验环节样品管理及处置

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样品的数量、重量及相关标准案例分析

检验样、复检备份样、样品处置规范化管理

判定标准与判定原则(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基础)

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的规范性要求

抽检结果的异议与复验、复检

风险分析及承检机构应对现场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抽检的主要风险点、应对措施及质量控制

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

承检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及整改要求

五、培训时间、模式、收费

1.培训时间/培训模式:线上课程、随报随学

2.收费标准:1280/每人/每班,

3.技能证书报考:①如需报考“食品检验员、化学检验员、物理性能检验员、无损检测员、质检员、试验员、计量员”职业能力证书加收2180/证;

如需报考“制图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电子商务师、车工、电焊工、电工、铣工、汽车维修工、汽车二手车评估师”机械行业能力水平证书可联系我单位;

如需报考“品酒师、酿酒师、乳品评鉴师、评茶员、茶艺师、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化学检验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可联系我单位。

六、培训对象

1.全国各级各类检验检测实验室的质量/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

2.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老师及相关人员;

3.各企业的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质量负责人、QA/QC人员。

七、考核与发证

经考试通过颁发统一印制的《培训资格证书》(含40学时),此证书可作为任职、上岗、职称评定及人才流动的参考依据。

八、报名事宜

参加者请将报名回执表发传真或邮件至我中心,电话、微信报名时请将回执表填写好后,拍照发图片到联系微信上,我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统一函发正式报到通知及线上开课密码。

电话/传真:01061279400  61276989

手机/微信:张超 18910309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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