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筑保温材料、建筑防水材料/密封材料、新型墙体材料”试验及新标准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7日发布了GB/T 21144—2023《混凝土实心砖》新版国家标准,新标准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
为帮助检验检测/计量校准机构、科研单位、生产企业质量技术人员,检测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确保检测结果数据准确。我单位将举办“建筑保温材料、建筑密封材料/防水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试验及最新国家标准高级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具体培训班事宜如下:
一、“建筑保温材料试验及新标准”培训班
1.密度试验及注意事项;
2.纤维平均直径试验及注意事项;
3.渣球含量试验及注意事项;
4.含水率试验及注意事项;
5.吸水量试验及注意事项;
6.憎水率试验及注意事项;
7.酸度系数试验及注意事项;
8.导热系数试验及注意事项;
9.热荷重收缩温度试验及注意事项;
10.有机物含量试验及注意事项;
11.质量吸湿率试验及注意事项;
12.压缩强度试验及注意事项;
13.抗拉强度试验及注意事项;
14.化学成分试验及注意事项;
15.水萃取液pH值试验及注意事项;
16.燃烧性能试验及注意事项;
17.试验方法相关国家标准(GB/T41768—2022、GB/T5480、GB/T10294、GB/T10295、GB/T10299、GB/T17911、GB/T6900、GB/T4984、GB/T6343、GB/T8813、GB/T2406、GB/T5464、GB/T8626、GB/T14402、GB/T20284、GB/T30805、GB/T13480);
18.产品质量相关标准(GB/T10801.1—2021、GB/T20473—2021、GB/T11835、GB/T16400、GB/T19686、GB/T13350、GB/T25975)。
二、“建筑防水材料/密封材料试验及新标准”培训班
1.建筑防水卷材试验及注意事项:抽样规则、面积质量、尺寸变化率、拉伸性能、不透水性、耐热性、低温柔性、低温弯折性、持粘性、撕裂性能、剥离性能、剪切性能、抗冲击性能、抗静态荷载、可溶物含量、吸水率、热老化试验等;
2.防水卷材试验方法标准(GB/T328、GB/T528、GB/T1690、GB/T3512);
3.产品质量相关标准(GB/T18244—2022、GB/T41078—2021、GB12952、GB12953、GB18242、GB18243、GB23441、GB27789、GB18967、GB/T23457、GB/T18173.1、GB/T35467);
5.建筑密封材料试验及注意事项:密度、硬度、下垂度、表干时间、流动性、低温柔性、粘结性、弹性恢复率、质量与体积变化、污染性、热老化、拉伸模量、VOC含量试验等;
6.密封材料试验方法标准(GB/T13477、GB/T31851)
7.产品质量标准(GB33372—2020、GB24266、GB16776、GB/T22083、GB/T29755、GB/T23261、JC/T885、JC/T485)。
三、“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试验及新标准”培训班
1密度等级试验及注意事项;
2强度等级试验及注意事项;
3最大吸水率试验及注意事项;
4干燥收缩试验及注意事项;
5相对含水率试验及注意事项;
6抗冻性试验及注意事项;
7抗盐性试验及注意事项;
8耐酸碱性试验及注意事项;
9抗风化性能试验及注意事项;
10碳化系数抗压强度试验及注意事项;
11软化系数抗压强度试验及注意事项;
12干密度试验及注意事项;
13孔型孔结构及孔洞率试验及注意事项;
14抗压强度试验及注意事项;
15导热系数试验及注意事项;
16泛霜试验及注意事项;
17石灰爆裂试验及注意事项;
18.试验方法相关标准(GB/T39804—2021、GB/T2542、GB/T4111、GB/T36584)
19.产品质量相关标准(GB/T21144—2023、GB/T5101、GB/T13544、GB/T13545、GB/T23449、GB/T21149、GB/T23451、GB/T25779、GB/T38107)
四、培训时间、地点、收费
1.建筑保温材料:2023年5月24日—5月27日 郑州
2.防水密封材料:2023年5月26日—5月29日 郑州
3.新型墙体材料:2023年6月16日—6月19日 西安
五、主讲专家
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防水材料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六、参加对象
各级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校准实验室的质量/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授权签字人及业务人员;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人员;相关企业的负责人、质量/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等。
七、考核与发证
经考试通过颁发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含32学时),此证书可作为任职、上岗、职称评定及人才流动的重要依据。
八、报名事宜
参加者请将报名回执表发传真或邮件至我中心,微信报名时请将回执表填写好后,发到联系人QQ或者微信上,我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统一函发正式报到通知。
联系电话:010-61279400 61276989
手机/微信:张超 18910309771
报名邮箱:PXZXBM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