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启动制定
近日,《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起草组首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及相关企业代表参加会议,研究确定《规则》制定原则、框架内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等。
缺陷产品召回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既体现对技术进步的审慎包容监管原则,又可以倒逼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设计制造质量。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部分存在缺陷的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实施了产品召回,消除了一批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取得良好效果。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进一步完善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制度,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启动安全技术规范《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制定工作。《规则》将对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的适用范围、监管体制、生产单位义务以及召回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提升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工作法治化水平。